省医科所建立“创先争优示范岗”
时间: 201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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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党开展创先活动,是党的十七大部署的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决策,各级党组织都高度重视。所总支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加强基层组织,夯实科研基础,坚持改革创新,提高服务水平,为社会多做贡献”活动为载体,广泛发动,号召党员干部在立足岗位,争创先进。

按照省卫生系统创先争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所总支通过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决定在免疫室和门诊部设立“创先争优示范岗”,主要考虑到免疫室和门诊部服务对象相对较多,服务质量、素质、水平比较高。

示范岗的建立,要求党员亮身份、做表率、作出承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争当群众最满意的共产党员,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和服务品牌;在服务场所的的显要位置,设立“创先争优示范岗”标识,将党员的照片、姓名、工作格言、服务承诺等,向病人和社会公示;党员要做到“五带头”,即:一要带头学习提高。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理想信念,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升服务能力,确保服务质量无缺陷,争当本岗位的行家里手。二要带头争创佳绩。爱岗敬业,勇于创新,无私奉献,努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确保服务无投诉,争当优秀品牌的塑造者。三要带头服务群众。一切以内外顾客满意为标准,确保沟通无距离,构建和谐的服务关系、同事关系,争当患者和群众的贴心人。四要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制度规范,坚持廉洁从业,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确保行风建设无红包,争当严于律己的模范。五要带头弘扬正气。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当先进文化的传播者。

设立“创先争优示范岗”旨在充分调动和发挥了广大党员的工作激情和内在潜能,增强党员的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引导全所职工自觉向优秀共产党员学习,引导广大党员紧紧围绕我所创先争优活动的主题和载体,认真履行职责,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领广大群众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事业和本单位科学发展的规划、思路、举措。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切实抓好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实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活动目标。